咫尺一般以为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是曹雪芹,但早期版块与史料对之的载录并不充分,现行各版块的签字也多不一致,学界的不雅点进程多年的争论也未赢得长入。尤其是就作品的后四十回,各式作者标注更是有较大不对。

《红楼梦》问世于十八世纪中世,运行只是以手本的神色在小鸿沟内传播,现有甲戌本、己卯本、庚辰本等各本均无作者签字。
至清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程伟元在高鹗的匡助下以木活字初次刊印120回全本,亦未明确标注作者信息;只是在其所撰序中说:“《红楼梦》演义真名《石头记》,作者相传不一,究未知出自何东说念主,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点窜数过。”仅隔数月,在次岁首春他们又“王人集各原本详加雠校”,“补遗订讹”,刊刻出新的印本。
这两种版块,前者通称为程甲本,后者即程乙本。程乙本固然在翰墨和内容上较程甲本有不少转变,但就作者而言,也并未赐与标注或清楚新的蛛丝马迹。
1921年5月,我国当代出书史上的著名东说念主物汪原放(1897-1980)透彻改变曩昔手本与刻本的版面神色,初次罗致新型标点印行《红楼梦》,极大改善了读者的阅读体验。但作品版权页仅增添了句读者与校对者的姓名,其他作者方面的信息涓滴未见新增。
此后至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诞生,以新型标点整理刊印的《红楼梦》,还有汪原放主握的上海亚东藏书楼于1927年所印以程乙本为原本的重排本、1924年中央编译局本、1934年新文化书社本、1948年广益书局本等,均简短同汪原放初排本,有句读、校对,或标点、雠校、校勘东说念主的姓名,而无作者信息。

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诞生后,作者出书社领先于1953年出书了新中国第一部《红楼梦》整理本。此本以亚东重排本为原本,封面标以“曹雪芹著”,版权页亦题“著者:曹雪芹”。卷首《对于本书的作者》,开端第一句即是:“本书的作者曹雪芹,名霑,雪芹是他的号。”开了《红楼梦》署作者之名的先河。
1987年,北京师范大学出书社出书启功先生任参谋人、张俊等先生防范校勘的《红楼梦》校注本,在全书有关位置亦明确署“曹雪芹著”。
与此签字较为接近,商务印书馆2013年出书张俊、沈治钧评批的《新批校注红楼梦》在署“曹雪芹著”的同期,又加署“程伟元、高鹗整理”,较为客不雅地突显出程、高二东说念主的地位与作用。

1957年,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出书《红楼梦》横排本,防范者启功,校订、标点者周汝昌、周绍良、李易。此本以程乙本为原本,署“曹雪芹、高鹗著”,运行将高鹗放至文章者的广大位置。
1982年,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出书中国艺术策划院红楼梦策划所新校注本,此本前80回(执作为78回)以庚辰本为原本,后40回以及前80回内所缺两回以程甲本为原本。校注者主要有冯其庸、李希凡等东说念主,该书亦署“曹雪芹、高鹗著”。
2006年,作者出书社出书斐效维注《红楼梦》程乙本,署曹雪芹著、高鹗续。此书注者在“校注阐扬”中列举出对于作者的七种说法,诀别为:“曹作高续”说、“曹作程续高订”说、“曹作高续程订”说、“曹作某续高订”说、“曹作程高更正”说、“某作曹订”说、“叔作侄订”说。
其采纳第一种说法,是以为:“高鹗根据曹雪芹的这些提纲、书稿以及前八十回中的很多表示,还可能参考了其他东说念主的续作,完成了后四十回的创作,并对前八十回加以更正,从而使《红楼梦》成为完璧。”
这么的作者签字及相识,应该说与“曹雪芹、高鹗著”的说法无根柢的区别,即以为前八十回作者为曹雪芹,后四十回的作者为高鹗。

2008年,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第三次出书此书的新校注本,将作者的签字改为:“(前八十回)曹雪芹著,(后四十回)无名氏续,程伟元、高鹗整理”。此后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本《红楼梦》作者的签字,即依此不绝于今,影响甚广,似乎不错看作是现今对《红楼梦》文章权最有泰斗的标注。
此说承认程伟元、高鹗所作念仅是整理责任,并将他们从文章权中剥离出来是对的;但同期却又说后四十回续者为无名氏,即作者省略,等于将后四十回作者问题悬置起来。
后四十回作者为谁?学界也有不同的想法,抽象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不雅点。
一种不雅点主要从前后内容与立场的相反,认定后四十回的作者即是高鹗,由胡适与俞平伯率先提议,后由周汝昌、吴世昌、陆树仑等将强响应。

第二种不雅点发现后四十回写得坏的太坏,写得好的又太好,文笔悬殊太远。是以有的应是曹雪芹的残稿,有的则出于高鹗的手笔。握此说者有张国光、舒芜、叶征洛等。
第三种不雅点承认程伟元、高鹗在程本中的《序》和《弁言》中所说偶得“余卷”“抄成沿途”之言是的确的,以为后四十回主体为曹雪芹原作,杂有高鹗、程伟元的增删修补,文章权应属曹雪芹。握此说者有林语堂、徐迟、宋浩庆等。
第四种不雅点以为后四十回既非曹雪芹原作,也非高鹗续作,而是另有其东说念主,王利器、薛洪赜、胡崧生等握此不雅点,其中有学者以为后四十回是程伟元买来的别东说念主的续作,还有东说念主意象后四十回为曹雪芹遗孀杜芷芳续写,因循者并未几。
就咫尺学界的主流不雅点来说,第一种“高鹗续书”说已很少有东说念主认可。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第三版转而将后四十回的文章权归为“无名氏”,执行是认可上列第四种不雅点,以为后四十回作者另有其东说念主,只是这个东说念主弗成笃定。此体现的立场虽可称“严肃”,但如斯胪列又显冗余与正襟端坐,这种情况较为稀见。
执行此种签字一出即有学者提议质疑,如胡文炜先生以为“无名氏”续书说不外去,提不出有关的续书原理,其指出:“所谓‘无名氏’续书说,是受高续说的影响而认定后四十回写得不好,其后发现高鹗续书说难以立足,同期不肯回到信赖程伟元征集曹雪芹遗作的表白,才设计了一个‘无名氏’出来。如果说高鹗续书还有张问陶的诗和注,那么无名氏续书则连这么的不足为法、一言半辞的凭据也莫得。如果说高鹗续书还有民众别出机杼地提议是出于朝廷的掂量,有一个政事办法,那么‘无名氏续书说’,连凑合的、不足为法的、不是原理的原理也给不出一个来。”

抵赖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,不少著名的民众学者以为后四十恢复该即是曹雪芹写的,大约说后四十回华夏本就有曹雪芹的留传原稿或散稿,被程伟元找到,然后他与高鹗更正成为全璧。
如当代著名作者、学者林语堂以为:“高本四十回系据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,而非高鹗所能作。”
周绍良以为:“不错战胜后40回回目是曹雪芹第五次‘增删’时‘纂成’的,此后40回环字,主若是曹雪芹原稿……”
熊立扬以为:“后四十回多为曹雪芹原作,也有高、程增删修补,文章权应属曹雪芹。”
国外学者周策纵最早罗致电脑来分析演义词汇出现的频率,发现前后相反不大,莫得出于两位作者的迹象,“认定百廿回都是雪芹的原作”。

对《红楼梦》版块策划多年的资深民众张俊、沈治钧两先生评批的《新批校注红楼梦》,在“绪论”中说:“程伟元、高鹗征集整理了后四十回续书,并实时发行了沿途演义,他们是《红楼梦》传播史上的元勋。”
著名国外作者白先勇也以为《红楼梦》前八十回已撒下恶有恶报,两头三绪,换一个作者,不可能把那些长短长短的陈迹逐一接榫,前后连贯。进而坦言:“后四十回根柢即是曹雪芹的原稿”。如上这些相识与不雅点,应该说还是很特意旨真义意旨真义的。
我国古代的演义文学,尤其是口语演义遥远被归入“俗文化”限制,与“雅文化”的正宗性造成对立,被视为“之堂之堂”的消遣品。因此,自其出身之日起,就很少有作者冠冕堂皇地将我方的姓名署于作品卷端。如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传》《西纪行》《金瓶梅》等巨著,都无法从现有早期的版块上见到作者的签字或与之有关的明确信息。
至清代中世,这种景况仍未改变。《红楼梦》第一趟写:“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,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,纂成目次,分出章回,又题曰《金陵十二钗》,并题一绝。”第一百二十回又有空空说念东说念主将手本付与曹雪芹,此两处应该是说曹雪芹为《红楼梦》作者的胜仗而广大依据。
消费十年的时候,先后“增删五次”,难说念只是是“纂成目次,分出章回”吗?那又奈何会“字字看来皆是血,十年贫瘠不寻常。”有此“十年贫瘠不寻常”,难说念还不该给曹雪芹以作者的名分,这么的翰墨难说念不可看作是曹雪芹自以为作者的隐笔与表白吗?只是阿谁时候他弗成胜仗说出,又止不住在情谊吐尽之后的当然线路闭幕。

直至二十世纪初叶新红学兴起之前,曹雪芹是《红楼梦》的作者这一事实即已成为东说念主们的共鸣。
明义约在乾隆二十三、四年(1758、1759)撰有《题红楼梦》诗20首,此组诗题下的注说:“曹子雪芹出所撰《红楼梦》一部。”
永忠于乾隆三十三年(1768)写《因墨香得不雅红楼梦演义吊雪芹三绝句(姓曹)》,诗中有“不是情东说念主不泪流”“几回掩卷哭曹侯”的句子。
至嘉庆年间,《红楼梦》的新印本、评本,以及续书、戏剧等时常涌现,曹雪芹为《红楼梦》作者的共鸣赢得进一步强化。

以续书为例,《后红楼梦》卷前放浪子撰序说:“曹雪芹《红楼梦》一书,久已脍炙东说念主口,每购手本一部,须数十金。”
《续红楼梦新编》海圃主东说念主撰“自序”说:“曩者,曹雪芹先生有感而作念《石头记》一书,笔名为《红楼梦》者,寄感触于和平,寓挑剔于惩劝,趋俚入雅,化腐为新,洵哉价重其时,名噪奕世矣。”
《后红楼梦》还将曹雪芹盘算推算成书中东说念主物,叙宝玉央及曹雪芹编撰了《红楼梦》,再邀请他另编一部《后红楼梦》,并让他参与贾府事宜,与书中东说念主联诗作对,出现的场次与阐发翰墨特地多。如斯的变化看似不实,却也体现出文章者超凡的叙事技巧,并突显和加深了《红楼梦》作者为曹雪芹的共鸣。
过问到这一百年,为什么《红楼梦》曹雪芹的零丁签字权弗成赢得阐述?而今终于毁掉“高鹗伪续”之说,本应回到1953年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版的“曹雪芹著”;但主流红学却采纳了“无名氏续补”。
冯其庸在1982年出书的《红楼梦》校注本《绪论》中写说念:“现有《红楼梦》的后四十回,……其所据原本旧说以为是高鹗的续作,据连年来的策划,高续之说尚有可疑,要之非雪芹原著,而续作者为谁,则尚待推敲。”
2022年东说念主民文学出书社出书《红楼梦》校注本四版,在更正阐扬中说:“而跟着这些年对于《红楼梦》后四十回续作者策划的真切,绝大多数学者抵赖了“高续说”,而续作者到底是谁仍无法笃定。

因此二〇〇八年本书第三版将《红楼梦》作者的签字改为:‘(前八十回)曹雪芹著,(后四十回)无名氏续,程伟元、高鹗整理’,这是严肃的学术立场,是对社会、对读者负遭殃的阐发,是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策划的客不雅反应。”
如斯严肃肃肃的学术立场,无疑口舌常值得战胜的,但说是“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策划的客不雅反应”,如果说是“二〇〇八年”是,快二十年后的今天就不一定是,应该说承认后四十回为曹雪芹的凭据更多、呼声更高。
承认《红楼梦》全书为曹雪芹所著,抵赖后四十回是高鹗伪续说,有东说念主挂念会裁汰围绕脂本、脂批的庞大战胜性翰墨的价值,使探佚空间会变狭,以致不复存在,曹雪芹及红学也就失去很大的奥秘感。

但独一如斯,才气真实正本清源,撤废噪音,回到文本自身,还曹雪芹以真实。从根柢上来说,曹雪芹虽是一个极为伟大的作者;但也弗成将其神化,在如斯长的一部巨著中,出现某些瑕玷大约水平下滑都是可能的,更况兼后四十回尚有“漶漫不可打理”之处;同期,曹雪芹毕竟活命在近三百年前的文化环境,势必会受其时强劲格局及文化话语的影响,毫不会以当下的念念维或价值不雅替咱们今东说念主语言。
笔者赞同白先勇的说法,即“后四十回本来即是曹雪芹的原稿,只是进程高鹗与程伟元整理过闭幕。”
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张俊、沈治钧评批《新批校注红楼梦》、笔者参与校评的东说念主民教育出书社2024年版《红楼梦》,均署“曹雪芹原著,程伟元、高鹗整理”应是基本安妥史实并可行的。
不外,笔者以为还可更简化、更明确,即只署“曹雪芹著”,删去“程伟元、高鹗整理”。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多矣,而作者签字加“某某整理”的就怕仅此一份,执行大多数长篇巨著多有他东说念主的“整理”,如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传》《西纪行》等,以致如《汉书》这么的史书,也非一东说念主所为;但却从未出现过整理者(含续者)与作者同期并署的前例,最多是在序跋中简要阐扬即可。

因此,对于《红楼梦》这么一部伟大的作品,应该早日将零丁而竣工的文章权包摄于伟大的作者曹雪芹,以让后世读者全面来交融原著,全面来交融伟大而真实的曹雪芹。
